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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出生在皇城脚下,成长于部队大院,父亲是当之无愧的顶梁柱。
叔叔们以他为首,叔叔们的孩子则以我为首。
父亲习惯掌控权势,掌控所有。小时候,每个时间段该做什么事都是被规定好的,能接触到的人也仅限于此。
不过凡事都有两面性,虽然被管得很严,但成绩优异,家里人对我很省心。
高中毕业前,父亲通知我大学将在国外就读。
我无所谓,也没有拒绝的余地。
最崩溃的人不是我妈和我姐,是程矫。得到消息,他吵吵嚷嚷说要一起走。可我说,申请条件苛刻,过程繁琐,还得考他最讨厌的英语,程矫这才稍微消停。
由于独立惯了,所以我几乎没什么恋家情绪。就连收拾行李,看到铁军把自己最爱的毛绒玩具叼过来放在行李箱里时也没哭。
初到波士顿的那段日子很紧张,一个与我而言完全陌生,举目无亲的城市,没有一点安全感。
但我很快适应了孤独的生活,习惯了打跨国电话。
我离开后,程矫像个还没断奶的孩子。刚上大学,他的自来熟属性像凭空消失了一样,没几个朋友,对舍友的态度也一般。
李晨星说他因为外貌清秀,人又干干净净,在同届学生里颇为有名,可是他还是不开心。
我知道。我不在,他不习惯。
周围长辈比较传统,比较注重长幼有序一类的东西,程矫恰恰是程家最小的孩子。按道理讲,他继承不上什么,哥哥姐姐如此优秀,加上他小时候特瘦,瘦得像铁,有些人打小就喜欢欺负他,女孩子和他玩不到一块。
除了我。
他说我的出现让他的人生出现好转,换而言之,我是他生命里照进去的第一束光。十几年,不是亲人胜似亲人,他也莽足了劲想报答我的好。
其实我才是那个要感谢他的人。
一直以来我都习惯了照顾和迁就别人,成为了看似被簇拥,实则孤独的人。程矫是第一个让我脱离这种状态的人,他为我枯燥的人生带来了不一样的色彩。
而真正使我余生都变得敞亮又明媚的人,是一个姑娘。
我们相识于头等舱候机室,初见却在更早的时候。
渐渐我发现自己对她的感觉没那么简单。
结果就在我发现自己喜欢她的那天,知道了她是别人的女朋友这事儿。
奇怪的是,我并未就此感到挫败,反倒多了几分兴致。
龚晟彬配不上她。缺爱的姑娘应该得到更多爱,而不是在他身上继续受消耗。
于是我步步为营,不厌其烦地对她示好。
真正心动的瞬间,连自己都无从知晓,等再回过神时,早已深陷其中。
我永远热爱太阳,但它的光芒对孤独的人却是可怕的,一如深渊之上的灯火。灯越是亮,深渊越显深邃,我的孤独在艳阳下也那么可怖。1
就像生日那天,我站在水里,而那两个人坐在岸边。分明是几秒就能到达的距离,我却觉得他们离我有地球到冥王星那么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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